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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法例規定
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(金融機構)條例》
任何人在香港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 無論是以店舖、網上、辦公室、家居或其他形式經營 都必須向海關關長申請牌照 無牌經營貨幣兌換或匯款服務是違法的 市民可上海關網頁查閱持牌經營者的資料 懷疑有人無牌經營,請即以電郵、郵件或 海關熱線2545 6182舉報
香港海關 經營兌換或匯款服務 須領取海關牌照 熱線:2545 6182 www.customs.gov.h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