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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法例规定
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(金融机构)条例》
任何人在香港经营货币兑换或汇款服务 无论是以店铺、网上、办公室、家居或其他形式经营 都必须向海关关长申请牌照 无牌经营货币兑换或汇款服务是违法的 市民可上海关网页查阅持牌经营者的资料 怀疑有人无牌经营,请即以电邮、邮件或 海关热线2545 6182举报
香港海关 经营兑换或汇款服务 须领取海关牌照 热线:2545 6182 www.customs.gov.h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