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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说明条例―服务或货品的虚假商品说明

学生甲:

我们想报读化学大王亲自任教的补习班,
还有名额吗?

补习社职员:

化学大王任教的?当然有!
同学们,上课了!

学生乙:

为什么化学大王不出现?

补习社职员:

你们的教材就是他编写的嘛。

学生甲和乙:

这说得过去吗?

艺人林盛斌:

根据新修订的《商品说明条例》,

荧幕盖字:

《2012年商品说明(不良营商手法)(修订)条例》已经生效

艺人林盛斌:

商户就服务或货品作出虚假商品说明,可能犯法。

荧幕盖字:

最高刑罚: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

艺人林盛斌:

消费时了解多点,才算精明!

荧幕盖字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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