旁白: | 《海上安全(酒精及药物)条例》 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一日实施 |
旁白: | 任何操作在航船只或于在航船只上履行指定职责的人 |
荧幕盖字: | 适用于香港水域内 所有在航船只 (浮力物品,如水泡、浮床等 在游泳人士正常使用下不属操作船只) |
旁白: | 因受酒精或药物影响 以致没有能力妥当地执行职务 |
荧幕盖字: | 酒精呼气测试 |
旁白: | 或体内酒精浓度超过订明限度 |
荧幕盖字: | 醉驾即属违法 |
旁白: | 或体内含有指明毒品 |
荧幕盖字: | 药物测试 |
旁白: | 即属违法 |
荧幕盖字: | 药驾即属违法 |
旁白: | 最高罚款$25,000元及监禁3年 |
荧幕盖字: | 最高罚款25,000 监禁3年 终身取消相关资格 |
旁白: | 出海航行必须知 醉驾药驾系刑事 |
荧幕盖字: | 出海航行必须知 醉驾药驾系刑事 海事处标志 香港警务处标志 |